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今年暑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假期为7月10日(星期一)至9月3日(星期日)。其中,9月2日(星期六)和9月3日(星期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日,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为7月13日(星期四)至8月20日(星期日),8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暑假期间,承担审核性评估任务的有关学院和部门,承担推进落实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的有关部门,原则上不放假。承担审核性评估任务的有关学院和部门要充分利用假期,对标审核性评估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估准备工作。在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可适当安排两周轮休。
开学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审核性评估、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以及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各单位特别要针对今年暑期雨水多、防汛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做好防汛抗涝的人员物资储备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四、暑假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外出或其他请假事由,须严格执行《金沙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规定。
五、暑假时间较长,各单位要妥善安排,认真做好相应的应急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进一步掌握和熟悉应急管理办法,严格遵照应急工作相关规定带班值守。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学校预案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妥善预处理,并第一时间如实向学校(党委办公室:6010140;校长办公室:6010290;明向校区值班室:3176176;学校总值班室:6010290)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单位务于7月7日(星期五)下午4:30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工作安排分别报送党委办公室(办公主楼305室)、校长办公室(办公主楼319室)和保卫处,入驻明向校区的学院同时报送明向校区管委会。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